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谷歌小说网 > 科幻小说 > 黄金罗盘(《黑质三部曲》之一)  作者:菲利普·普尔曼(philip pullman) 书号:41651  时间:2017/9/22  字数:13498 
上一章   十、领事和熊    下一章 ( → )
  约翰-法阿和其他首领早就作出了决定,要袭击特罗尔桑德——拉普兰的主要港口。女巫们在城里派了一位领事,约翰-法阿知道,如果女巫们不帮忙,或至少不保持友好的中立,那么要营救那些被抓的孩子是不可能的。

  第二天,他把自己的想法跟莱拉和法德尔-科拉姆详细地说了一遍。这时,莱拉晕船的感觉已经稍稍好了一些。太阳明亮地照着,绿色的波拍打着船头,分成两道弧线飞溅开去,泛起阵阵白色的泡沫。舱外的甲板上微风习习,整个大海都在运动,在阳光下闪闪发光,莱拉根本感觉不到晕船。此时,潘特莱蒙已经发现了做一只海鸥和海燕的乐趣,不断地在尖上一掠而过,他的快乐深深感染了莱拉,她再也不想回到痛苦的陆地上了。

  约翰-法阿、法德尔-科拉姆和另外两三个人坐在船尾,太阳无遮无拦地照在他们身上。他们正在商量下一步该做什么。

  “法德尔-科拉姆认识拉普兰的这些女巫,”约翰-法阿说“而且,如果我没说错的话,这里还有一笔人情债。”

  “是的,约翰,”法德尔-科拉姆说“那是四十年前的事了,不过四十年对女巫来说算不了什么,她们有的可以活好几个四十年。”

  “法德尔-科拉姆,是怎么一笔人情债?”负责打仗的亚当-斯蒂芬斯基问道。

  “我救过一个女巫的命,”法德尔-科拉姆解释说“当时,一只红色的大鸟在后面追她——我从来没见过这种鸟——她从天上摔下来,掉在沼泽地里,受了伤。我找到她,她快要被淹死了。我把她到船上,把那只鸟了下来,它落在沼泽地里。很遗憾,因为这只鸟有麻鸠那么大,火一样的红。”

  “噢,”其他人低声应道,他们全都被法德尔-科拉姆的故事吸引住了。

  “把她到船上的时候,”他接着说“我吃了一惊,我从来就没那么恐惧过,因为这个年轻的女人没有精灵。”

  他们心思一动,全都感到十分不舒服,好像他是在说“她没长脑袋”一样。他们觉得身上一阵颤栗,他们的精灵有的发直立起来,有的全身颤抖,有的尖声大叫起来,于是他们赶紧安慰她们。潘特莱蒙钻进莱拉怀里,两颗心一起咚咚地跳着。

  “至少看上去就是这样,”法德尔-科拉姆说“因为她是从天上掉下来的,所以我几乎可以肯定她一定是个女巫。看上去她跟普通的年轻女人完全一样,比一般人瘦,比大部分人漂亮,但没看见她的精灵却让我感到厌恶。”

  “难道她们女巫就没有精灵?”另一个人问——他是麦克尔-卡佐纳。

  “我想别人是看不见他们的精灵的,”亚当-斯蒂芬斯基说“她的精灵一直就在那儿,只是法德尔-科拉姆从来没见过他。”

  “不,你错了,亚当,”法德尔-科拉姆说“他根本就不在场。女巫有能力把自己跟精灵分开,距离要比我们所能做到的远多了。如果有必要,她们能让她们的精灵乘风驾云,去很远的地方,还能让他们下到大洋深处。至于我发现的这个女巫,她刚刚休息了不到一个小时的光景,她的精灵就飞了回来,当然是因为他已经感应到了她的恐惧,感应到她已经受了伤。而且,虽然她从来没有承认过,但我觉得,我落的那只红色的大鸟是另一个女巫的精灵,正在追杀她。天啊!一想到这个,我就不住发抖。否则,我是绝对不会那只鸟的,我会采用其他任何海上的、陆路的办法;但是,那只鸟已经被我下来了。不管怎么说,我救了她的命,这一点毫无疑问;她送给我一个信物,并且说,要是有必要,我可以向她求助。有一次,我被斯克雷林丑人的一枝毒箭中了,她帮了我的忙。我们还有其他方面的联系…从那天起一直到现在,我再也没见过她,但她会记得我的。”

  “这个女巫住在特罗尔桑德?”

  “不,不。她们住在森林里、苔原上,不跟普通人在一起,不住在港口。她们打交道的对象是荒野,但她们在特罗尔桑德派了一个领事。放心,我会给她捎个信儿的。”

  莱拉很想再知道一些关于女巫的故事,但他们却把话题转到了燃料、储藏品上,她很快就迫不及待地跑去看船上还没去过的地方了。她沿着甲板,漫无目的地向船头走。她用早餐吃剩的苹果核去打一个一级水手,不一会儿就跟他混了。他长得健壮、脾气温和,互相咒骂之后,他们成了非常要好的朋友。他叫杰里。在杰里的指导下,莱拉发现找点儿事情做可以防止晕船,而且如果按照水手的方式来做,那么即使擦擦甲板也能令人心满意足。这个想法很是让她着,后来,她把铺上的毯子按照水手们的做法叠了起来,也照着水手们的样子,把自己的东西放在橱柜里,还把这个过程叫做“装载”而不是“整理”

  在海上过了两天之后,莱拉觉得这才是自己的生活。从轮机舱到船桥,她把整个船都跑了个遍,很快就跟所有的船员成了好朋友。罗克比船长让她拉了一下汽笛的把手,给一艘荷兰战船发信号;她帮厨师搅拌葡萄干布丁,却着实给他帮了个倒忙;后来,要不是约翰-法阿一句严厉的话,她还会爬上前桅,从乌鸦窝那儿去看看地平线。

  他们一直向北行驶,天气一天比一天冷。他们在储藏室里找了几块油布,帮她剪下来,杰里教她怎样把它们在一起。虽然在乔丹学院的时候,她对此不屑一顾,朗斯代尔太太教她的时候,她还躲起来,但她却很愿意跟杰里学这门手艺。他们一起给真理仪做了个防水袋子——她说,她可以把这个袋子绑在上,以防万一自己掉到水里。真理仪万无一失之后,她便穿着油布衣服,戴着防水帽,把身子靠在栏杆上,看着溅起的花越过船头,冲到甲板上。偶尔她还有晕船的感觉,尤其是起风的时候,船便从灰绿色的尖重重地跌下去。这时,潘特莱蒙的任务是变成一只海燕,不断地掠过尖,把她的注意力引开,因为她能体会到他搏击风时的无限乐趣,也就会忘记恶心。潘特莱蒙还时不时地变成一条鱼,有一次还加入到一群海豚中间,让它们既惊讶又高兴。莱拉哆哩哆嗦地站在前甲板上,兴奋地大声笑着,看着她心爱的潘特莱蒙圆滑、有力的身子,跟其它六只灰色的海豚一起,迅速地从水中跃起。当然,潘特莱蒙只能待在船的附近,因为他和莱拉之间永远也不能离得太远;但是,莱拉感觉到,他高兴得很想以最快的速度游到最远的地方去。她分享着他的快乐,但是对莱拉来说,她感到的并非只是单纯的快乐,因为其中还有痛苦和恐惧。假如潘特莱蒙更喜欢做海豚、而不愿在陆地上跟着她了呢?那她该怎么办?

  她的朋友——那个一等水手——就在附近,他正在调整前舱口上面的帆布盖子。他停下手里的活儿,向外看了看小女孩的精灵跟海豚一起在水面上掠过、跃起。他自己的精灵是一只海鸥,正待在绞盘上,把脑袋藏在自己的翅膀下面。他明白了莱拉在想什么。

  “我记得第一次出海的时候,我的贝里沙利亚还没有把自己的形态固定下来,我当时就是那么小。她很喜欢做海豚,我当时担心她会固定成那个样子。我上的第一艘船上有一个老水手,他永远也没办法到陆地上去,因为他的精灵已经固定成了一只海豚,这样他就永远离不开水了。他是个十分出色的水手,是人们知道的最好的领航员,本来也可以通过打鱼发财致富,但是他并不高兴。直到他去世,被葬在大海里,他也从来没有怎么幸福过。”

  “为什么精灵非得固定下来呢?”莱拉说“我想要潘特莱蒙永远都能变化,就像现在这样。”

  “啊,他们总是要固定下来的,今后也会这样,这是成长的一部分。总有一天,你会对他变来变去的感到厌烦,你就会想让他固定下来。”

  “我永远也不会!”

  “哦,你会的。你会像别的女孩子一样,想长大。不管怎么样,精灵固定下来以后,还是有补偿的。”

  “什么补偿?”

  “你能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人。比如说老贝里沙利亚,她是海鸥,这就是说我也有点儿像海鸥。我不高贵,不华丽,也不漂亮,但我是个能吃苦的老家伙,在任何地方都能生存下来,总能找到点儿吃的东西,也总能找到同伴。这些都是值得知道的,就是这样。等你的精灵固定下来的时候,你就会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人了。”

  “可是,如果你不喜欢精灵固定下来的样子呢?”

  “那…那你就会不高兴,是不是?很多人都希望他们的精灵是狮子,可最后却成了狮子狗。除非他们试着接受自己的本,否则他们是高兴不起来的。浪费感情,就是这样。”

  但是莱拉觉得,自己永远也不会长大。

  一天早晨,空气中弥漫着各种不同的味道,船行进得也很古怪,不再上下颠簸,而是左右轻快地摇摆起来。莱拉一睡醒,便马上跑到甲板上,贪婪地盯着陆地看:驶过那么宽广的水面之后,眼前的景象是多么奇怪呀,因为尽管他们在海上只有几天的时间,但莱拉觉得他们似乎已经漂泊了好几个月了。船的正前方矗立着一座高山,山顶是皑皑的白雪,两侧却绿郁葱葱。山脚下有一座小镇和一个港口:看得见屋顶很陡的木头房子、教堂的尖顶、港口中的起重机,还有成群的海鸥在盘旋、鸣叫。空气中弥漫着鱼腥味,但也夹杂着陆地的味道,有松木树脂味、泥土味以及动物和麝香的味道,还有另外一种冰冷、单调、野的味道:这也许是雪。这就是北方的味道。

  海豹在船的周围蹦跳跃,在水面上一下它们小丑一样的脸,然后又无声无息地潜回到水里。风卷着白色的花,吹起阵阵水雾;那风冰冷透骨,钻进莱拉的狼皮大衣的每一个隙。她的手很快疼起来,脸也麻木了。潘特莱蒙变成一只貂,替她暖着脖子。但是,外面太冷了,什么都不做是无法待久的,即使看海豹也不行。于是,莱拉下到舱里,吃自己的早餐麦片粥,透过大厅的舷窗向外张望。

  港湾里的水波澜不惊。他们驶过巨大的防波堤的时候,因为没有了颠簸,莱拉便开始觉得站不稳了。她和潘特莱蒙贪婪地望着外面,船吃力地一点一点朝码头驶去。在接下来的一小时里,发动机渐渐停了下来,只剩下低低的隆隆声,被人声盖了过去。人们大声地叫喊,指挥着船只,问着各种问题;缆绳被扔了过来,跳板放了下来,舱门也打开了。

  “快点儿,莱拉,”法德尔-科拉姆说“东西都包好了?”

  实际上,莱拉醒来后一看见陆地,就把自己的东西包好了。她这时要做的只不过是跑进船舱,拿上那个购物袋,这样她便一切准备就绪了。

  上岸后,她和法德尔-科拉姆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女巫的领事那儿。他们没花多长时间就找到了那座房子;小镇就建在港湾周围,教堂和镇长的房子是镇上惟一规模较大的建筑。女巫的领事住在一座漆成了绿色的木头房子里,看得见大海。他们按响门铃的时候,整个寂静的街道便响起了刺耳的铃声。

  一个仆人把他们领到一间小会客室,给他们端上咖啡。很快,领事就亲自出来他们了。他长得很胖,面色红润,穿着一件合体的黑色西装。他叫马丁-兰斯刘斯,他的精灵是一条小毒蛇,跟他的眼睛一样,显得炽热,闪着明亮的绿光。他的眼睛是他身上惟一像巫师的地方,尽管莱拉也拿不准自己期待的女巫会是什么样子。

  “我可以帮你什么忙,法德尔-科拉姆?”他问道。

  “两方面,兰斯刘斯博士。第一,我要急着跟一位女巫联系上,多年前我在东英格兰的沼泽地见到过她,她叫拉芬娜-佩卡拉。”

  兰斯刘斯博士用一只银笔记了下来。

  “你是什么时候见到她的?”他问。

  “肯定有四十年了,但我想她会记得的。”

  “你要我帮你的第二件事是什么?”

  “我代表的是很多吉卜赛家庭,他们都丢了孩子。我们有理由相信,有一个组织把这些孩子拐走了,其中既有我们吉卜赛人的孩子,也有别的孩子。这个组织把他们带到了北方,目的是什么我们还不清楚。我想知道,你或者你们的人有没有听到过这方面的消息?”

  兰斯刘斯博士平静地呷了一口咖啡。

  “这样的事情凑巧被我们碰上并不是不可能的,”他说“你知道,我们跟北方人的关系是十分友好的,我难以找到干扰这一关系的理由。”

  法德尔-科拉姆点了点头,好像他完全理解了。

  “确切地说,”他说“如果我能从其他渠道得到这方面的消息的话,我也就没有必要问你了。正因为如此,我才首先提到了那位女巫。”

  这回轮到兰斯刘斯博士点头了,好像他也完全明白。莱拉既惑又敬佩地看着两个人的较量。在这层外表下面,有很多层深意,她看得出来,女巫的领事是要下定什么决心了。

  “很好,”他说“当然,这是事实,而且你也会知道,法德尔-科拉姆,你的名字对我们来说也并不陌生。拉芬娜-佩卡拉是厄纳拉湖地区一个女巫部落的女王。至于你的另一个问题,我们的理解是,有关的消息你并不是从我这里获得的。”

  “就是这样。”

  “嗯…这个镇上就有一个组织的分支,这个组织叫做北方前进探险公司,伪称是寻找矿藏,但实际上受伦敦的总祭祀委员会控制。我碰巧知道,这个组织往这里带了一些孩子。镇子上的一般人并不知道,挪威政府也并不知情。那些孩子在这里待的时间不长,他们被带到了遥远的内陆。”

  “你知道是什么地方吗,兰斯刘斯博士?”

  “不知道,如果知道我是会告诉你的。”

  “你知不知道那些孩子在那儿有没有出什么事?”

  兰斯刘斯博士这时候才第一次瞥了莱拉一眼,莱拉则木木地看了看他。那条小毒蛇精灵从领事的衣领那儿抬起头,在他耳边断断续续地低语了几句。

  领事说:“我听到他们在提这件事情的时候说到了五月城进程这个词,我想,他们之所以使用这个词,目的就是避免使用他们正在从事的那项工作的正式名称。我还听到了‘切割’这个词,但它指的是什么,我不明白。”

  “镇上现在还有没有孩子?”法德尔-科拉姆问。

  他的精灵警惕地在他腿上坐了起来。他用手拍了拍她的。莱拉注意到,她的喉咙里不再咕噜咕噜叫了。

  “没有,我想没有,”兰斯刘斯博士说“一个星期前,大约十二个孩子到了这里,他们前天就走了。”

  “哦!这么近?这也给我们带来了一点儿希望。兰斯刘斯博士,他们是怎么走的?”

  “坐雪橇。”

  “你知不知道他们去哪儿了?”

  “不太清楚,因为我们对此不感兴趣。”

  “你说得对。那么,先生,我所有的问题你都非常清楚地回答了,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。假如你是我,你会问女巫的领事什么问题呢?”

  兰斯刘斯博士第一次微笑了。

  “我会问在哪儿能找到为我效劳的披甲熊,”他答道。

  莱拉一下子直起了身子,手上觉得潘特莱蒙的心也在怦怦直跳。

  “据我所知,披甲熊是听命于祭祀委员会的,”法德尔-科拉姆惊奇地说“我指的是北方前进公司——不管他们怎么叫它。”

  “至少有一个披甲熊是例外。你可以在位于朗罗克尔街尽头的那个雪橇仓库找到他,他现在在那里谋生,但是他的脾气不好,而且狗也怕他,所以他在那儿的工作不会持续多久。”

  “那他是从披甲熊中叛逃出来的了?”

  “看来是这样的。他叫埃欧雷克-伯尔尼松。你要问的问题,我已经问了,我也把答案告诉了你。如果是我,那我要做的就是,抓住机会,雇用一个披甲熊,哪怕他在更远的地方也要雇。”

  莱拉几乎坐不住了,但是法德尔-科拉姆知道这类会见的礼节,他从盘子里又拿起一块五香蜂糕。趁他吃点心的当儿,兰斯刘斯博士转向了莱拉。

  “据我所知,你有一个真理仪,”他说。莱拉大吃一惊,他是怎么知道的?

  “是的,”她说。潘特莱蒙捏了她一下。受到鼓励之后,她又补了一句:“你想看看吗?”

  “非常想。”

  莱拉笨拙地把真理仪从狼皮口袋里摸出来,把那个天鹅绒包递给他。他打开包,小心翼翼地把真理仪举起来,目不转睛地盯着它的表盘,那神情像是一个学者在看一份珍贵的手稿。

  “多么精美啊!”他说“我还见过另外一个,但没有这个这么精致。你有没有解读它的书?”

  “没有,”莱拉说。但没等她再说下去,法德尔-科拉姆说话了。

  “没有书。尽管莱拉拥有真理仪,却没有任何办法能看懂它,这是一个大大的遗憾,”他说“它跟印度人用来预测未来的墨池一样神秘莫测。离我们最近的解读的书放在海德堡的圣-约翰修道院。”

  莱拉能明白为什么他这么说,因为他不想让兰斯刘斯博士知道莱拉的能力。但是,有的事情法德尔-科拉姆看不到,她却能看到,她看见兰斯刘斯博士的精灵在鼓励她说出来。莱拉马上明白,假装不知道是没用的。

  于是,她说:“实际上,我能看懂。”她一半是对兰斯刘斯说的,一半也是对法德尔-科拉姆说的,但对她的话做出反应的却是这位领事。

  “你真聪明,”他说“这个真理仪你是从哪儿得到的?”

  “牛津大学乔丹学院的院长给我的,”莱拉说“兰斯刘斯博士,你知道它们是谁制造的吗?”

  “据说它们来自布拉格市,”领事说“很明显,发明第一个真理仪的学者是想根据占星学原理,找到测量行星影响力的办法。他计划制造一种装置,能够对火星或金星的‘想法’做出反应,跟能够对北方做出响应的罗盘一样。这个目的,他没有达到,但是他发明的这个装置明显地会对某个事物产生响应,即使我们谁也不知道是哪个事物。”

  “这些符号他们是从哪儿来的?”

  “哦,那是十七世纪的东西。那时候,符号、象征用得非常普遍,建筑物及图画设计得使人们可以像看书那样读懂它们。每一个东西都有别的含义;你要是有这么一本辞典的话,你甚至能看懂整个大自然。你会发现,哲学家们利用他们所处时代的符号来解释来自神秘出处的知识,这并不让人感到惊讶。但是你知道,这些符号已经有大约两个世纪的时间没被真正使用了。”

  他把真理仪还给莱拉,又补充道:

  “我可以问一个问题吗?在没有符号书的情况下,你是怎么看懂的?”

  “我只是让自己头脑保持冷静,然后,就好像是在向下往水里面看一样。你必须得让自己的眼睛找到正确的那一层,因为那是惟一清晰的一层。大概就是这个样子,”莱拉说。

  “不知道我是不是可以看看你是怎么做的?”领事问。

  莱拉看了一眼法德尔-科拉姆,想说可以,但是要等他同意。老人点了点头。

  “我问它什么呢?”莱拉问。

  “在勘察加半岛问题上,鞑靼人有什么意图?”

  这并不难。莱拉把指针拨到骆驼、羊角和蚂蚁那儿——骆驼代表的是亚洲,也就是指鞑靼人;羊角①代表的是勘察加半岛,因为那里有金矿;蚂蚁代表的是活动,也就是指目的和意图。然后,莱拉便静静地坐下来,在脑子里清晰地盯着这三层意思,全身放松,等待着答案。真理仪几乎马上就给出了答案。那长指针在海豚、头盔和婴儿那里抖动起来,在它们之间不断地摆动,然后又指向了坩埚。它摆动的路线非常复杂,但莱拉的眼睛还是毫不费力地跟上了它的节奏,可是在场的两位男士却无法理解。

  等指针把这些运动完成好几次之后,莱拉抬起头,眼睛眨了眨,好像刚刚从昏睡中醒来似的。

  “他们准备假装攻打勘察加半岛,但他们并不是真的要打,因为那儿距离太远,战线太长,”她说。

  “能不能告诉我你是怎么知道的?”

  “海豚最深层的意思中有一个是玩耍,有点儿顽皮的意思,”莱拉解释道“我知道这里指的是它的第十五层意思,因为指针在那儿停了十五次,而且只有停在这一层上,而不是在其他层次上,它的意思才清晰起来。头盔的意思是战争,跟海豚放在一起,它们的意思就是假装打仗,不是真打。婴儿的意思是——它代表的是困难——也就是说,鞑靼人很难发动进攻。这个锚解释的是原因,因为他们会像锚索那样被拽得紧紧的。你看,我就是这么看出来的。”

  兰斯刘斯博士点了点头。

  “了不起,”他说“非常感谢,我永远不会忘的。”

  然后,他奇怪地看看法德尔-科拉姆,又看看莱拉。

  “能不能再请你演示一次?”他说“从这扇窗户望出去,你可以看见一个小棚子,大约有四十几云松枝挂在墙头上。其中一曾经被拉芬娜-佩卡拉用过,其他的则没有。你能找出她用过的是哪吗?”

  “当然能!”莱拉说。她向来喜欢炫耀,于是便带上真理仪,三步并作两步地跑了出去。她急切地想看看云松,因为女巫就是借助云松来飞翔的,而她以前一棵云松也没见过。

  两位男士站在窗前,看着她踢踢踏踏地在雪地上一路冲过去,潘特莱蒙变成野兔,在她旁边蹦蹦跳跳。她站在小木棚子前,低着头,摆着真理仪。几秒钟后,她向前伸出手,从众多的松枝中毫不犹豫拿起一,举了起来。

  兰斯刘斯博士点了点头。

  莱拉好奇心大起,很想飞起来。她把松枝举在头顶上方,身子往上跳,在雪地里跑来跑去,想做一个女巫。领事转向法德尔-科拉姆,问道:“你知不知道这孩子是谁?”

  “她是阿斯里尔勋爵的女儿,”法德尔-科拉姆说“她的母亲是祭祀委员会的库尔特夫人。”

  “除此之外呢?”

  吉卜赛老人只好摇了摇头。“不知道,”他说“别的我就不知道了。但是,她是个奇怪、天真的孩子,不管怎样,我也不会让人伤害她。至于她是怎么能看懂真理仪的,我猜不出来,但她说的话我是相信的。怎么了,兰斯刘斯博士?你对她知道些什么?”

  “在过去的几个世纪中,女巫们一直都在谈论这个孩子,”领事说“她们居住的地方离两个世界的界处非常近,这两个世界在那里被一层薄薄的幕布分隔开来,所以,她们听得见神的低语,也就是那些在不同的世界之间穿行的众神说的话。她们谈到过一个像莱拉这样的孩子,她有一项非常崇高的使命,只能在别的地方实现——不是在这个世界,而是在非常遥远的地方。没有这个孩子,我们大家都活不了。女巫们就是这样说的。但是,她在完成这项使命的过程中,她对自己所做的事情要必须做到全然无知,因为只有在她不知情的状态下,我们才能获救。这一点你明白吗,法德尔-科拉姆?”

  “不明白,”法德尔-科拉姆说“恐怕我不明白。”

  “这就意味着,她必须不受任何约束,可以犯错误。我们只能希望她不犯错误,但我们不能给她以指导。有生之年能看到这个孩子,我很高兴。”

  “但你是怎么认定她就是那个特别的孩子的?还有,你说的在不同世界之间穿行的众神是怎么回事?兰斯刘斯博士,我糊涂了,听不懂你的话,但我认定你是一位诚实的人…”

  但是,没等领事回答,门开了,莱拉拿着一小松枝走了进来。

  “就是这个!”她说“所有的松枝我都测验过了,我敢肯定就是这一,可是它却不肯给我飞。”

  领事说:“莱拉,了不起。有这样一个仪器,你很幸运,祝它给你带来好运,一切顺利。我想送你一样东西,让你带着…”

  他拿起松枝,给莱拉折了一小枝。

  “那个女巫飞的时候,用的真是这个吗?”莱拉问。

  “是的,她用的就是这个。但她是女巫,而你不是。我不能把整个松枝全都给你,因为我跟她联系的时候需要用它,但这一小段也足够了。小心别丢了。”

  “好,我会小心的,”莱拉说“谢谢。”

  她把它进自己的小手提包,跟真理仪放在一起。法德尔-科拉姆摸了摸那个松枝,像是要沾点儿好运似的,脸上是一种近乎渴望的表情,莱拉以前从来也没见过。领事把他们送到门口,跟法德尔-科拉姆握了握手,还握了握莱拉的手。

  “祝你们成功,”他说。他在冷得刺骨的空气中,站在台阶上,看着他们沿着小街渐渐远去。

  “关于鞑靼人那个问题的答案,他比我先知道,”莱拉告诉法德尔-科拉姆说“是真理仪告诉我的,但是我一直没说。是那个坩埚符号告诉我的。”

  “我想他是在考验你,孩子。但你很有礼貌,这样做很对,因为我们拿不准他已经知道了什么。关于那只披甲熊的消息很有用,要是没有这个消息,我都不知道我们该怎么办好了。”

  他们找到了那座仓库——几间混凝土库房坐落在低矮的废弃的地皮上,灰色的岩石和一汪汪冰冻的泥浆之间长着些纤细的杂草。一间办公室里的一个鲁的男子告诉他们,他们可以在那只熊六点钟下班的时候找到他,但是他们必须得抓紧时间,因为通常他都是径直去位于艾纳尔松酒吧后面的院子,在那儿,别人会给他一杯酒喝。

  于是,法德尔-科拉姆带着莱拉去了镇上最好的旅行用品商店,给她买了几件合适的防寒服。他们买了一件驯鹿皮做的风雪大衣,因为驯鹿是空心的,保温效果好;风帽的里子是狼獾皮,因为人呼吸时结成的冰不会附着在这种皮上。他们买了几件贴身衣服和小驯鹿皮做的靴垫,买了真丝手套,套在大皮手套里面。靴子和手套是用驯鹿前腿上的皮做的,因为这种皮特别结实;靴子底是用长海豹皮做的,因为这种皮跟海象皮一样坚固,但比海象皮轻;他们还买了一件用海豹肠做成的半透明的防水斗篷,把莱拉完全裹了起来。

  她披上斗篷,脖子上围着一条真丝围巾,一顶羊帽子盖着耳朵,大大的风帽向前拉着,热得她很不舒服。可是,他们要去的地方要比这里冷多了。

  约翰-法阿一直在指挥从船上往下卸货,很想听听女巫的领事是怎么说的,更想了解一下有关那只熊的情况。

  “我们今天晚上就去,”他说“法德尔-科拉姆,你以前有没有跟这种动物说过话?”

  “有过,而且还跟一只熊打过架——尽管谢天谢地,我没有亲自跟他打。约翰,我们必须做好应付他的准备。我敢肯定,他会提很多要求,会非常傲慢,难以对付。但是,我们一定得把他争取过来。”

  “哦,是的。你认识的那个女巫呢?”

  “嗯…她离这里很远,现在已经是一个部落的女王了,”法德尔-科拉姆说“我倒真地希望有可能给她送个信,但是等她答复需要的时间太长了。”

  “哦,是这样。老朋友,那么我来告诉你我的发现吧。”

  约翰-法阿一直焦躁不安,迫不及待地想告诉他们一件事情。他在码头附近见到了一个探矿的人,是个新丹麦人,来自得克萨斯,特别是这个人有一个气球。他希望参加的那次探险活动因为缺少资金,还没等离开阿姆斯特丹就失败了,因此他便被困在了那里。

  “想一想吧,法德尔-科拉姆,有了这个气球驾驶员的帮助,我们可以做多少事情啊!”约翰-法阿着两只大手说“我已经跟他讲好了,我们雇他。看来到这儿来的运气不错。”

  “要是明确知道该去什么地方,那我们的运气就更好了,”法德尔-科拉姆说。但是,什么也影响不了约翰-法阿又要参战的兴奋心情。

  天黑下来以后,船上所有的储藏品和设备全都安全地搬下了船,放在码头上。法德尔-科拉姆和莱拉顺着水边往前走,去找艾纳松酒吧,没费多大力气,他们就找到了它。那是一座没有装修的混凝土棚子,一盏霓虹灯在门上方无规律地闪烁着,透过结着厚厚冰霜的窗户,里面传出嘈杂的声音。

  棚子旁边是一条坑坑洼洼的小路,通向后院一扇金属板做的门,一个单坡屋顶棚子摇摇晃晃地搭在冰冻的泥浆地上。酒吧后窗透出的昏黄的灯光映出一个巨大、暗淡的身影,直着身子蹲在那儿,两手拿着的一块动物的后,正在啃。莱拉隐约看见一副血迹斑斑的嘴脸,一对凶狠的黑色小眼睛,一张巨大的肮脏、暗淡、微微泛黄的皮。他一边啃着,一边发出骇人的息声、咯吱声和声。

  法德尔-科拉姆站在门口,喊道:

  “埃欧雷克-伯尔尼松!”

  那只熊不再吃了。他们看得出来,他正直直地看着他们,但他们却看不到他脸上的任何表情。

  莱拉的心怦怦地起劲地跳着,因为在这只熊身上,有某种东西让她感到冰冷、危险和残忍,让她感到受到了某种智力的控制——但不是人类的智力,一点儿也不像人的智力——当然,这是因为熊没有精灵。眼前这个拿着大啃大嚼的奇怪、笨重的家伙跟她想像中的任何东西都不一样,她对这个孤独的动物产生了深深的敬佩和同情。

  他把那只驯鹿腿扔到地上,身子矮下去,四肢着地来到门口。然后,猛地直起魁梧的身子,足有十几英尺高。似乎是让他们看看他多么强壮,让他们知道那扇门又是一道多么无用的屏障,他就这么直身子,站着跟他们说话。

  “什么事?你们是谁?”

  他的声音非常低沉,似乎大地也为之一震。他身上那股难闻的味道熏得他们几乎不过气来。

  “我叫法德尔-科拉姆,是东英格兰地区的吉卜赛人。这个小姑娘叫莱拉-贝拉克瓦。”

  “你们想干什么?”

  “我们想给你份工作,埃欧雷克-伯尔尼松。”

  “我有工作了。”

  这只熊又低下身子,四肢着地。从他的声音里,很难判断他的想法,不知道是讥讽还是发怒,因为它的声音低沉而又平淡。

  “你在雪橇仓库做什么?”法德尔-科拉姆问。

  “修理坏了的机器和铁器,我还干些重体力活儿。”

  “对披甲熊来说,这算是什么工作?”

  “有报酬的工作。”

  在这只熊的身后,酒吧的门开了一道,一个男子把一个大个的陶土罐子放下来,然后抬起头仔细地看着他们。

  “是谁呀?”他问。

  “陌生人,”熊答道。

  酒吧招待看上去似乎还想再问些什么,这只熊突然冲他一晃身子,吓得他慌忙关上了门。熊一只爪子抓着罐子把手,把罐子举到嘴边。莱拉闻到一股强烈的纯酒的味道散发开来。

  几下咽之后,熊放下罐子,又接着去啃他的动物腿,好像没有注意到法德尔-科拉姆和莱拉似的。但过了一会儿,他还是开口说话了。

  “你给我什么工作?”

  “打仗,十有八九是打仗,”法德尔-科拉姆说“我们要到北方去,去找他们关押孩子们的地方。找到之后,我们要打一仗,把孩子们救出来,然后把他们带回来。”

  “你打算付什么报酬?”

  “我不知道给你什么报酬,埃欧雷克-伯尔尼松。但是如果你想要的是金子,我们有金子。”

  “不够。”

  “在雪橇仓库,他们给你的是什么报酬?”

  “有有酒,我才留在这儿。”

  他不再说什么,把那块破烂不堪的骨头扔到一边,又把那个罐子端到面前,像喝水似的把烈酒喝了下去。

  “我抱歉地问一句,埃欧雷克-伯尔尼松,”法德尔-科拉姆说“你本可以在冰天雪地里去捕海豹和海象,过着自由、骄傲的生活,你也可以去打仗,获得很多奖赏。为什么非要依赖特罗尔桑德和艾纳尔松酒吧呢?”

  莱拉觉得自己全身都颤抖了一下。她自己也会想到这个问题,但这个问题近乎是一种侮辱,会怒这个大家伙,会让他失去理性。法德尔-科拉姆居然问了这个问题,他的勇气真让她感到惊讶。埃欧雷克-伯尔尼松放下罐子,走到离门很近的地方,盯着老人的脸看。但法德尔-科拉姆没有畏缩。

  “我认识你要找的那些人,就是那些抢劫小孩儿的人,”熊说“他们前天又带了些小孩儿往北去了。谁也不会告诉你有关他们的情况,他们假装没看见,因为抢劫小孩儿的人给他们带来了钱和生意。可我不喜欢那些抢小孩儿的人,所以我就客气地回答你的问题。我留在这儿喝酒,是因为这儿的人把我的盔甲拿走了;没有盔甲,我可以捕海豹,却不能打仗;而我是披甲熊,打仗对我来说就是游泳时的大海、呼吸时的空气。当初,这个镇上的人给我酒喝,一直把我灌到睡着了为止,然后他们就把我的盔甲拿走了。我要是知道他们把它藏在哪儿,就算把整个镇子他个天翻地覆,我也要把盔甲找回来。你要是让我为你效力,那么你要付的报酬就是:把我的盔甲找回来。你做到了,我就一直替你打仗,直到我战死或者你取得胜利。报酬就是我的盔甲。我要把它找回来,有了它,我就再也不必喝酒了。”

  ①在希腊神话中,羊角指的是给宙斯哺的山羊的角。后来,羊角从山羊身上落下来,里面盛了各种水果。后来,在西方文化中,尤其是在绘画和雕刻中,羊角便被用来象征丰收、富饶、繁荣。 gUGeHk.Or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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